新区百人以上团餐需向监管部门报备
从新区市场监管部门获悉,新区对承接百人以上聚餐的餐饮单位强化监督管理,承接婚宴、旅游团体接待等百人以上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提前10天主动向各辖区监管部门报备相关信息。
据了解,新区将建立聚餐申报备案制度,要求承接婚宴、旅游团体接待等百人以上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提前10天主动向各辖区监管部门报备相关信息,包括:时间、餐次、人数、菜单等,明确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签订《聚餐活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责任书》。接报备信息后,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将督促指导餐饮单位对照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自查。
承办百人以上聚餐的餐饮单位要对全部聚餐食品进行留样,样品留存须100g以上,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于留样专用冷藏设施中,存放至少48小时,并按要求做好留样记录。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承接百人以上聚餐餐饮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严禁餐饮单位提供《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和超出许可范围以及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严禁无证经营、超范围超负荷经营。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此外,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建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事件报告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辖区监管人员能够及时介入,有效应对处置,同时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及时、准确。